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印發《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“十四五”實施方案》的通知,《實施方案》指出,嚴格落實資源開采相關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,堅持邊開采、邊治理,同步恢復治理資源開采引發的植被破壞、水土流失、采空沉陷、土地鹽堿化、水位沉降、重金屬污染等生態環境問題,防范閉坑礦山的潛 在污染風險。按照“誰破壞、誰治理”、“誰修復、誰受益”的原則,落實企業和地方政府主體責任,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,加快解決工礦廢棄地、矸石山、尾礦庫、特大露天礦坑等歷史遺留問題。強化森林管理與保護,加快森林資源培育與恢復,因地制宜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、退耕還林還草、荒漠化治理等林草重點工程。
推動資源能源綠色開發,堅持科學勘查、有序開采、清潔生產、高效利用,加大對礦產資源儲量、開發潛力和生態環境影響的綜合評價,合理調控開采規模、時序和強度,全面落實生態保護紅線、環境質量底線、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。推進接續產業綠色制造,推廣清潔生產工藝、技術和生產設備,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,提高傳統高消耗、高排放行業的清潔生產水平。鼓勵廢棄物減量、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,促進原材料、能源梯級利用和高效產出。嚴格執行重點行業環境準入和排放標準,堅決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。
目標提出到 2025 年,資源型地區資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,經濟發展潛力充分發揮,創新引領、加快轉型、多元支撐的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建立,公共服務體系普遍覆蓋,綠色宜居環境初步形成,民生福祉不斷增進。展望到2035 年,資源保障有力、經濟充滿活力、生態環境優美、人民安康幸福的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目標基本實現,與全國同步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。
(內容來源:北極星環保網)